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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-2017(一)
点击次数:1458 更新时间:2017-08-17

北极星环保技术为大家分享《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HJ 2301-2017》(发布稿),2017年6月1日实施,涉及主要环保技术有:低低温电除尘技术、湿式电除尘技术、高频电源技术、电袋复合除尘技术、湿法脱硫技术、氨法脱硫技术、脱硝技术、全负荷脱硝技术、脱硝催化剂技术、SNCR脱硝技术、SNCR-SCR联合脱硝技术、烟气超低排放技术、废水*技术、噪声治理技术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技术等。

 超低排放技术

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防治环境污染,完善环境保护技术与管理工作,制定本标准。

本标准明确了火电厂工艺过程污染、烟气污染与水污染等防治技术,以及噪声治理技术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技术。

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。

本标准为发布。

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。

本标准起草单位: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、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、浙江大学、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、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、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、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。

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5月21日批准。

本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。

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。

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

1适用范围

本标准明确了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及*可行技术。

本标准适用于GB13223中规定的火电企业,其中烟气污染防治技术以100MW及以上的燃煤电厂烟气治理为重点。

2规范性引用文件

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
GB252普通柴油

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

GB1322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
GB18598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污染控制标准

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

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

GB50192河港工程设计规范

GB50660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

DL/T1493燃煤电厂超净电袋复合除尘器

HJ562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

HJ563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

HJ2040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

JB/T11829燃煤电厂用电袋复合除尘器

JTJ211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

3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
3.1标准状态standardcondition

温度为273K、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,简称“标态”。本标准涉及的大气污染物浓度,如无特别说明,均以标态下的干烟气、氧含量6%为基准。

3.2达标可行技术

availabletechnology

针对火电厂生产全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,在国内火电厂得到应用的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(控制)标准要求的污染防治技术及二次污染防治技术,简称“可行技术”。

3.3*可行技术

bestavailabletechnology

在达标可行技术中,综合考虑环境、能源、经济等因素下,可以获得的能达到zui大减排量的技术。

3.4颗粒物

particulatematter

悬浮于排放烟气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,包括除尘器未能*收集的烟尘颗粒及烟气脱硫、脱硝过程中产生的次生颗粒物。

3.5超低排放

ultra-lowemission

燃煤电厂排放烟气中颗粒物、SO2、NOX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/m3、35mg/m3、50mg/m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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